小黄衫课堂 | 疫情防控中这些法律知识,与你有关!
困扰着我们的
新冠肺炎
属于哪一类传染病呢?
01
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的病种仅指鼠疫、霍乱。乙类、丙类传染病除《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的病种外,还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增加、减少或者调整并予以公布。
02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2020年1月20日,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
单位和个人又有哪些责任和义务呢
快和小黄衫一起来看看吧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
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
第三十九条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资料和采集样本。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
单位和个人有哪些权力?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第四十一条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妨碍疫情防控工作
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或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或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
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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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_______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取向。
A.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B.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C.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D.尊老、爱幼、勤俭、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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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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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策划 | 小黄衫工作室 陈遴 李斌华(见习)张淑云(见习)
邱晓阳(见习)林锦雯(见习)
视频拍摄 | 影像部 蔡明智 吴静宜 裴欣如
林俣同(见习)翁晓钰(见习)
视频剪辑 | 影像部 蔡明智 吴静宜 裴欣如
视频动画 | 小黄衫工作室 陈梓瑶
视频配音 | 公关策划部 颜至加 采编部 郭少为
小黄衫工作室 林锦雯(见习)
编辑 | 新媒体运营部 吴忧 罗锦仪
校对 | 新媒体运营部 罗锦仪 黄钰坪
责编 | 刘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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